11月1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宣布第14命令、第15命令,宣布《中医诊所备案治理暂行步伐》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治理暂行步伐》,前者已向全社会宣布,后者即将宣布。
凭据中医药法第十四条,《中医诊所备案治理暂行步伐》立异对中医诊所设立的治理步伐,将中医诊所由许可治理改为备案治理。该步伐共5章29条。切合举办中医诊所条件者,将备案所需提交的质料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分,县级中医药主管部分对证料齐全且切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就地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备案人在拿到《中医诊所备案证》之后即可开展执业运动。该步伐还明确了县级中医药主管部分履行中医诊所备案后的监督治理职责,划定县级中医药主管部分应当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勘查,对相关质料进行核实,并按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体现了对中医诊所备案后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
凭据中医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治理暂行步伐》立异中医医师资格治理,使通过师承、祖传等非学历教育方法学习中医的人员经实践技术及效果考核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突出实践效果,切合中医药学术特点。该步伐共8章41条,对考核申请、考核发证、考核组织、执业注册、监督治理、执法责任等进行了详细划定。切合条件的人员经两名中医医师推荐,向其恒久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分提出考核申请,经各级中医药主管部分审核确认后,加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分组织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己送怀鍪导际鹾托Ч己�,注重危害评估,确保医疗宁静�?己思案裾�,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分宣布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分统一印制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经注册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中医(专长)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规模内,可以个人开业的方法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运动。
《中医诊所备案治理暂行步伐》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治理暂行步伐》将划分于12月1日、12月20日正式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治理局即将公布《中医诊所基本标准》等相关文件,配合《中医诊所备案治理暂行步伐》的顺利实施。各�。ㄇ⑹校┲幸揭┲鞴懿糠纸贫┍臼。ㄇ⑹校┲幸揭绞跞酚凶ǔと嗽币绞ψ矢窨己俗⒉嶂卫硎凳┫冈�,确保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顺利实施。